1.基本规则:在大球位置已知时将其放回
一颗已停住的大球可能在事后被移动:一名球员没看路就后退、一名裁判弯腰测量、一个小孩跑过、一颗来自相邻场地的大球碰到它。在这些情况下,如果大球曾被标记,就应被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确切位置。规则的目的是恢复初始局面,而不是因为外部意外去惩罚一支队伍。
这与同一局中一颗被已投出大球所移动的大球,逻辑是不同的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移动属于比赛的一部分。而意外发生在球停住之后,或是由与本局正常进程无关的原因引起。在作决定之前,必须先厘清这一区别。
关键句: 只有在一颗被意外移动的大球的初始位置能够被确定时——通常是因为它曾被标记——才将其放回。
2.标记:小动作,大保障
标记一颗大球并不是强迫症式的反应。它是一种规则上的保险。在大球周围画两个小记号,一旦它移动就能精确放回。没有这个标记,每个人记忆中的位置都会不一样:再靠前一点、再靠左一点、几乎贴着小球。冲突就从这里开始。
球员应系统性地标记重要的大球:持有得分点的那颗、挡住某条线路的那颗、即将被测量的那颗、有被路过时碰到的风险的那颗。一局越紧张胶着,标记就越划算。
3.球员、裁判、观众、移动物体:规则所列的起因
规则并未把意外局限于笨手笨脚的球员。它也涵盖裁判、观众、动物或任何移动物体。在密集的比赛中,来自另一场比赛的一颗大球或小球同样可能造成移动。因此规则试图覆盖球场上真实发生的情况,而不是空旷场地上的一场理想比赛。
关键在于其意外性以及与正常投球动作无关。如果一名正在击打的球员通过他所投出大球的效果移动了一颗大球,那就不属于同一种情形。如果有人在动作结束后触碰了一颗已停住的大球,则回到是否标记过、能否放回的原则上。
当一颗重要的大球停住时,先标记再讨论战术。这个两秒钟的动作,在出现笨拙的脚误或争议性测量时,可能拯救整局比赛。
4.如果大球没有被标记:申诉就会变得脆弱
没有标记,裁判就无法凭空捏造一个位置。他根据自己所观察到的情况以及可用的可靠信息来裁定。如果没有人能证明确切位置,大球通常就留在意外发生后它所在的位置,或按照最接近可观察现实的方式作出裁决。这令人沮丧,但必不可少:一项建立在记忆之上的规则将无法执行。
这也是为什么经验丰富的队伍从不会对标记大球的球员嗤之以鼻。他们知道,在比赛尾声、12 比 12 的时候,两毫米可能就值一整个赛季。标记不是奢侈品:它是一种竞技纪律。
5.意外还是故意:注意界限
故意移动要严重得多。为阻止正常的结果而故意停住或移动一颗大球,可能招致严厉处罚,视情况甚至可能输掉整场比赛。因此意图会改变对事件的解读。笨拙可以纠正;故意干预则要受罚。
有疑问时,不要过快地假定别人有意图。核实事实,叫来裁判,让他来对意外定性。冲动的指责会使比赛激化,有时会让一个简单的裁决变得紧张得多。
6.不出错地作出决定
| 意外 | 条件 | 后果 |
|---|---|---|
| 被脚移动 | 已标记 | 归位 |
| 被观众移动 | 已标记 | 归位 |
| 未标记 | 位置不确定 | 脆弱的申诉 |
| 故意移位 | 严重犯规 | 可能的判罚 |